今年以来,在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的建议和督促下,省质监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全部建立了专(兼)职纪检机构,配齐了专(兼)职纪检干部,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构、有人干,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机构不健全、力量薄弱,制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问题。为充分发挥基层纪检机构的职能作用,促进基层纪检干部能履职、会履职、敢履职,驻省质监局纪检组建立了《省质监局基层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联席会议制度》。经过半年来的实践,驻省质监局纪检组“派”的权威和“驻”的优势得以显现,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得到不断强化,质监系统各基层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得到更好的落实,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。
一是有利于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到末端。通过召开联席会议,将上级的政策、规定、要求传达到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纪检干部,再通过他们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。这些专(兼)职纪检干部既有单位主要领导,也有中层干部,还有普通职工,他们分别位于不同层次,且长期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在“一栋楼里办公、一口锅里吃饭”,可以通过种种方式,将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、上级的要求原原本本的传达到单位的末端。 同时,对于风险隐患和问题苗头,可以直接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,推动每名干部职工懂政策、讲规矩、守纪律,有效避免了“肠更阻”的问题。
二是有利于发挥基层纪检干部接地气的作用。各单位专(兼)职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长期在基层工作,了解基层实际,熟悉工作流程,对重要风险点找得准、对重点岗位人员摸得清,具有“接地气”的优势,善于在熟悉的环境中发现问题。这些纪检干部对平时掌握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,通过联席会议,反馈到驻省局纪检组。纪检组将这些问题和线索统一排查、整理,分类处置,该初核的初核、该函询的函询、该谈话的谈话、该提醒的提醒,有利于驻省局纪检组及时掌握基层情况,做到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处理。
三是有利加强各事业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流。省质监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参公管理的,有自收自支的,有执法单位,有检验机构,性质不同,廉政风险也各有特点。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,组织各单位专(兼)职纪检机构之间互相交流,发挥群策群力作用,共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共同制定廉政风险的防范措施,共同探讨重要案件的调查处理,有利于各单位相互借鉴、互相取长补短,促进单位间的经验交流,发挥“自查自纠、自我改正”功能,防患于未然。
四是有利于进一步落实监督全覆盖的要求。驻省局纪检组编制6仅人,而仅省局机关就有正式公务员100多人,有的事业单位甚至有三、四百人之多,仅靠纪检组自身的力量是很难监督到位的。在基层建立专(兼)职纪检机构,相当在纪检组在各单位安装了一个“探头”,而且各个层次都有,进行全方位、无死角的监督。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不断压实专(兼)职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的责任,要求他们与驻省局纪检组“同吹一个号,同唱一个调”,是“管全党、治全党、靠全党”的有效措施。
转自: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